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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OTT为线性广播公司赚钱

2018年07月17日互联网浏览量:0

—— 互联网上分发线性内容比OTT VOD或TVE分发更复杂

在互联网上分配线性电视并不新鲜。消费者对电视无处不在(TVE)需求旺盛,现在它被视为常态。传统广播公司被迫跟上演变中的观众习惯,使内容上线和在任何设备上观看。

但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他们这样做没有插入必要的信令,用来指示在线性码流内广告及其它内容片段开始和结束的位置以及哪些片段可以、必须或不可以用替代内容替换。

广播公司已经考虑提供OTT内容的运营成本,他们知道这是他们的未来的一部分。不过,若无正确的信令,事实上不可能实现OTT必须提供给广播公司的最高变现。此外,没有正确的信令,提供广播公司和观众期待的无缝的专业观看体验极其困难。

由于未能购入能够令OTT有利可图的技术,包括信号传输和正确的元数据信令,广播公司无法充分利用OTT提供的商机。

OTT挑战

尽管OTT应被视为一种机会(只要合适的技术到位),但网上分配线性内容要比OTT VOD或TVE分配复杂得多。重新格式化内容用于OTT的过程就很耗时,更别说严格遵守各种设备和区域的内容分配权的挑战。

如果一件内容因为无权而不能分发到加州某观众的手机上,那么OTT分配商现在必须在最后一秒以编程方式自动做出反应。若无正确的信令触发用别的内容替换此内容,那么广播公司可能受罚,OTT分配商可能只是默认用蓝屏中断内容。由于现时观看时间竞争激烈,观众根本不会等问题解决,很可能关机或看另一视频流。

线性电视广告是大生意,最贵广告价格动辄50万美元以上。广播公司用广告收入能够支付播出一个频道的费用。但将此内容网上播出可能涉及费钱的工作流程复制和成本,这是当前的OTT广告和订阅收入负担不了的。不过,广播公司不需要这样,因为OTT提供了很多向其现有的线性内容增加更多价值的机会。

其中一个机会是动态插入,或者更准确地说精准广告置换。但在线性电视流OTT情况下,这并不那么容易做到。例如,在线性电视上播出的广告若干天后还与OTT VOD流媒体一起保留毫无意义。这些广告到那时可能过时和不相关。更严重的是,置换广告必须与那些需要置换的广告有恰好一样的时长,否则就有不连续(例如,如果此广告太短则黑帧,如果太长则切掉下一段内容的开头)。为无缝做到这一点并且使OTT尽可能有利可图,广播公司必须能够提供元数据,向OTT分配商传递每段内容的帧边界和时长信息,因此广告可被动态替换。

传输恰当的信号

广播公司还有机会利用尼尔森收视率扩展,把一个线性广播节目后的头几天包括在内,以便把点播观看列入。OTT流式传输的线性内容实际上有两次机会,但前提是广播公司能够使此内容能够几乎马上在C3窗口可用,而且还要成本效益高。

与广播系统(如媒体资产管理系统、自动播出系统、播出切换台等)集成,提供访问与内容片段关联的定时数据的最有效方式。用这种方式,包括定时、资产类型和唯一ID等的信息可带内发送或带外传递,随后应用到视频流,对主线性广播工作流程没有影响。

如果广播公司提取描述线性电视频道的元数据(包括每段内容开始和结束),作为SCTE 35信息传递这些元数据,可以自动化各种增值应用,包括动态广告插入/替换、点播资产创建,乃至交互电视。由于是以自动化方式做的,线性电视用于OTT相关的成本和人力大大降低,并且解决了很多相关的业务挑战。

例如,这解决了复杂的版权管理问题。当内容片段内的元数据指示某一块内容必须按照用SCTE 224进一步定义的某些参数替换时,可向下触发一个策略。例如,如果某国或某一网络上的一位观众要求一码流,元数据信令能指示必须改为提供一个不同的码流。

由于元数据信号正确传输,从而具有了即时、动态地替换广告的能力,提供线性内容OTT是一个更有价值的过程。如果这些广告被个性化尤其如此。事实上,最近一个研究表明,每次显示,OTT平台内的广告比在广播或有线电视上的广告,效果高67%。这是因为通过互联网分发内容,一个码流发送给每个观众,更容易针对个别用户个性化广告。

利用更多的关于用户的元数据,如位置、观看历史、浏览历史等,可以用一种分布式播出架构为特定用户提供更精准广告。自然这意味着广告自身更有价值因而更有利可图。只要带内或带外传递定时信息及关于每段内容和广告的元数据到分配链内最后一个视频服务器,运营商可确保他们插入的广告无缝和精准。

结论

在提供OTT内容方面,如果广播公司想保持相关性,他们选择极少。正如前述,这确实提出很多挑战,但有了传递信令和元数据信息的恰当技术,这些挑战都可以克服。通过这些措施,线性广播公司能够利用令OTT极有吸引力的应用。从内容替换、版权管理、自动化资产创建到动态广告插入/替换,一切皆有可能,增加线性内容的价值,开启新收入流。OTT不再是花钱,它是一个赚钱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