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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许可证政策调整

2019年09月24日户户通315行业网站浏览量:0

经研究论证决定,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取消内燃机、汽车制动液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与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类产品压减合并为1类,对其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认证费用由财政负担。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0类,其中,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的5类,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5类。

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合并

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15类)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许可证政策调整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许可证政策调整

附件2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10类)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许可证政策调整

以上是节选。

在附件一的4项中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取消室外单元等单元,与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合并为广播电视传输设备。

在附近二中规定了继续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类目,第3项为“广播电视传输设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室外单元包括锅、高频头等产品,这是将卫星锅、高频头从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中分离出来,合并到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中。

那么问题来了,以后地方部门还在依照1992年的129号令,没收安装工和用户的户户通等卫星电视设备时,锅和高频头是作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处理,还是被认定为普通的“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我们期待最新解读和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