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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数字经济13条”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2020年06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浏览量:0

6月15日下午,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0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出台的《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湖北首次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制定专项支持政策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吕晓华介绍,6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简称“数字经济13条”),这是湖北省首次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制定的专项支持政策,指向明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旨在以数字经济为抓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省疫后重振。

文件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五”:即聚焦五个方面、实施五项工程、创建五个示范区、实行五项制度。

聚焦五个方面。聚焦数字网络化,推进5G网络和数据中心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数字产业化,发展数字创新和服务产业;聚焦产业数字化,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应用;聚焦治理智能化,建设智慧城市,强化数字治理;聚焦生活智慧化,发展线上经济、平台经济。

实施五项工程。一是实施5G万站工程。今年新建5G基站5万个以上,实现5G网络武汉市城区室外全覆盖。二是实施大数据开发应用工程。力争3年内国家级大数据试点示范企业达到30家。三是实施万企上云工程。培育国内领先的平台服务商3-5家。四是实施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力争3年内打造30家以上智能示范工厂。五是实施线上新经济培育工程。持续推动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创建五个示范区。包括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示范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区,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信息化建设示范区。

实行五项制度。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制,省领导为召集人、省直12个部门单位参加。二是实行首席信息官制,强化企业信息化领导责任。三是实行专家委员会制,建立省级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为宏观决策、项目策划提供智库支撑。四是实行配套奖补制,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资金奖补数字经济相关项目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五是实行考评监管制,建立准确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趋势的指标体系,实行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

力争全省5G网络建设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吴俊介绍,5G作为支撑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新型基础设施,不仅在稳投资、促消费、助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具有带动作用,也是推动新一轮产业革命、赋能各行业的关键要素。

今年全省5G计划投资总额约75亿元,共新建5万个以上5G基站,其中5G宏基站1.9万个以上,微站和皮站3.1万个以上。受疫情影响,今年截至目前,已新建完工4000余个5G宏基站,完工率达25%。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复产,湖北省5G网络建设正全面跑出加速度,预计在9月底前全省地市完成建设任务,武汉市在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湖北将进一步争取工信部及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在5G政策、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湖北更大的支持,力争全省5G网络建设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