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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电局加强对广播电视养生类节目和购物广告的监管

2020年09月22日广西广播电视局浏览量:0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播电视养生类节目和购物广告逐渐增多,为进一步净化声频荧屏环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养生类节目和购物广告监管的相关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积极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是严把广告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严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导向关,严格落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播出“三审制”等有关规定,确保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导向正确。

二是履行监管职责。在加强监听监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养生类节目的备案管理,督促各市、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播出机构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违规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坚决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管理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播出机构依规做好广告经营和公益广告播出工作。

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对国家广电总局、自治区广电局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和通报的所有违规广告情况,要求涉及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其他播出机构强调要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出现。对多次要求进行整改,仍没有认真整改到位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根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截至8月底,共下发违规广告整改通知单28条。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业务专业度和社会责任感,增强落实好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性。

五是注重公益广告创作和播出。组织开展广西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和公益广告创作等,推出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的公益广告作品,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同时,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展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