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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电局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

2021年03月25日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浏览量:0

近日,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重要抓手,发挥着传达政令、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社会动员、协助救援、稳定人心等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对加强应急广播建设、加强应急广播管理、发挥应急广播作用,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力争到2025年完成全省各级应急广播系统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应急广播体系初步形成。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实施意见

川广发〔2021〕14号

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局: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广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等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重要抓手,发挥着传达政令、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社会动员、协助救援、稳定人心等重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广电发〔2020〕80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宣传“五进”、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广播系统在应急管理领域应用,建立健全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信息精准传播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按照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省应急管理需求,统一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和应用标准,推动应急管理与应急广播全面协调发展。

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管理体制,广电部门建设运维、应急管理部门应用的分工机制,各级广电、应急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打通应急广播“最后一公里”,服务“最远一家人”,推动应急广播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和应急避难场所。

平战结合、完善机制。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统筹城乡公共设施资源开展应急广播服务。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根据应急信息发布和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完善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流程,创新运行模式,促进信息共享和要素流通,积极培育新应用场景。

快速高效、安全可靠。加强新技术和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在应急广播系统中推广应用,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应急信息发布科学性、有效性、精准性、安全性。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完成全省各级应急广播系统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应急广播体系初步形成,工作机制基本确立,应急广播在城市、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得到普遍应用,基层应急广播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市县应急广播平台全部建成,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灾害事故多发易发频发地区应急广播平台应于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重要河流、地震断裂带、林区、景区、自然灾害多发区域等重要目标区域全覆盖。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95%以上,有效打通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更好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应急广播建设

(四)推进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关于为全民提供应急广播服务的要求,加快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推动应急广播平台、网络、终端建设纳入各级“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各地惠民工程实施范围。抓好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建设和验收,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一般贫困县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频发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的资金支持。落实非贫困县应急广播建设资金。统筹各级公共文化资金,保障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发挥应急广播效能。

(五)推进系统对接。依托全省各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治理与汇聚融合系统,制定统一技术接口规范和信息发布流程、格式,推进全省各级应急广播系统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六)突出应急应用。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为基础,以智慧广电建设为契机,建立完善有线、无线、卫星互为备份的覆盖网络。完善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系统,建立应急信号主备传输链路,部署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系统。加强应急广播机动系统建设,实现应急救援现场应急信息的采、编、传、播。加强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运用,深化拓展应急广播服务效能。根据各类应急应用特殊场景,充分考虑地理环境、气象条件等客观因素,加强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确保在各类突发自然灾害条件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可靠性和抗毁性。

(七)强化覆盖效果。综合考虑城乡各类应用场景,统筹优化人员聚集区域及风险重点防控区广播站布置,加强应急广播与“智慧广电”、新媒体平台等有机融合,推动各类信息接收终端广泛接入。充分发挥应急广播紧急情况下可强制开启的特点,鼓励各地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开展大喇叭、收音机、电视等终端的自动唤醒和主动播发工作。

(八)开展试点示范。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具备条件的若干区域开展应急广播建设应用试点。统筹推进智慧广电和应急广播在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区域、城市社区、重点企业建设应用的试点示范。探索建立适应紧急信息播发需要的应急广播快速传送通道,完善快速传送流程和信息管理机制,缩短紧急情况下应急信息播发传送时间。

三、加强应急广播管理

(九)建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应急广播业务需要,制定应急广播工作规则、管理制度、运行规范、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确定考核指标要求,建立及时有效、协调有序、安全运行的管理机制 。

(十)加强信息管理。各级应急广播平台与本级应急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指令快速响应机制,与本级应急信息源发布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与本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接,实现本地应急信息的及时采集和发布。与本地应急抢险救援部门、社会运行服务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十一)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广播运行维护体系,制定运维制度,落实运维队伍和经费,推动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推进应急广播运行维护标准化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应急广播平台维护、网络运行、设备维修等服务。

(十二)强化安全播出。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安全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应急广播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结合各地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开展应急广播定期培训和演练,确保人员和系统快捷反应、及时响应。

四、发挥应急广播作用

(十三)加强预警预报。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发布。及时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发布权威预警信息。利用应急广播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科普和公益宣传等服务,定期发布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应急科普信息,宣传防灾避险知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敏感舆情应急处置,通过应急广播系统及时发声、权威发声、联动发声。

(十四)强化应用创新。紧跟应急管理要求,贴近公众需求,拓展信息收集渠道,丰富应急信息呈现方式,提升应急广播服务水平。特别是在多灾害、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区域建立应急广播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开展新媒体应急广播建设,推进多种形式、多种类别的应急科普内容创新、播发方式创新。

(十五)推动终端普及。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如城市社区、广场、商场等)公共接收终端(如室外大屏、音箱等)的应急广播应用。加强收音机、电视机、机顶盒、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穿戴设备等个人通用接收终端自动唤醒、定制推送的技术推广,推进应急广播接收终端的产业化生产、规模化应用。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电、应急管理部门要联合成立应急广播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尽快推动将应急广播纳入到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把应急广播建好、管好、用好。

(十七)密切部门协同。建立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交通、气象、地震、广播电视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按照突发事件类别、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发布内容等,制定本行政区域应急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职责、权限、渠道、程序和工作机制,实现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群体的有效精准传播。

(十八)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各级编办、财政、发改等部门支持,建立应急广播机构、人员和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出台相关产业优惠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应急广播建设,探索解决完善应急广播建设运行长效机制。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广电、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应急广播专题培训。建立完善应急广播预案对接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协同效能。积极开展操作技能演练,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应急广播使用能力。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5日